三、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服务期至少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单位同等人员相同待遇。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回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公告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县 纪 委 0518-87212385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18-87027269、87027371
附件 :
1、2014年东海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