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