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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新疆录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招考简章

    (五)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二)执行。体检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统一组织。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各地(州、市)纪委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交地(州、市)纪委监察局。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新疆昆仑网、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新录用公职人员“双语”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地(州、市)纪委监察局在试用期内组织“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1、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终身不得报考。

  4、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 )和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纪委干部管理室:0991—2391448

  服务、监督电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91—2391408、239123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91—4650800、4660010

  附件:

  一、注意事项

  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监 察 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公 务 员 局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一

  注意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招录职位总体按照专业不限和各专业大类设置,请各考生在报考前认真上网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慎重选择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岗位,如无合适专业,请选择专业不限岗位,以免在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入闱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计算机等级证、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相关证件、证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无身份证者需说明原因,并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产生疑问的,需同时携带户口本。

  三、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毕业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报考时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附件三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

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专业

类别

  盖 专 业

1

经济管理类

 

经济管理、涉外经济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学、经济信息与科技情报、经济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学、科技经济与决策管理、世界经济学、企业管理、数量经济学、投资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经贸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管理、工业企业营销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防经济、城市, 经济管理、经营管理, 与, 外贸、经营管理、环境经济、国际投资管理、国际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 物业管理 、农村区域发展、金融学、金融工程、, 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与贸易、农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营销管, 理、资产评估、林业经济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经济数学、工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

 

2

行政管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财经行政管理、民政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行政学、教育行政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工商行政管理、农村行政管理、国际政治、物业管理 、农村区域发展、公共财政

3

财务财会类

财务会计统计、会计学、财务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会计、基建会计、会计电算化、商业财务会计、现代会计、会计与文秘、银行会计、国际会计、涉外会计、西方财务会计、工程预决算会计、外贸与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营销、财会、财务、税收财会、财会审计、理财学、企业理财、财务管理与审计、文秘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与金融管理、投资财务与信用、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投资与理财、财经管理、财政学、财政税收、农业财政、财政与金融、财政与法律、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金融与证劵、会计与审计、金融数学、电算会计与审计、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与金融工程方向)、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

4

税务税收类

税务、税务代理、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财会(税务会计)、税务财会、税务会计、税收、涉外税收、财会税收、国际税收、税收财会、财税与审计

5

审计类

税务与审计、审计学、财税与审计、会计与审计、金融审计、电算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邮电审计、基建审计

6

交通工程类

道路桥梁与工程技术、路桥、道桥交通土木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公路工程监理与检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施工技术、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运输与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交通运输、车辆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

7

水利工程类

水利工程、水利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建设与规划、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水利经济管理、水利行政管理、水利水电涉外工程监理、水文与水资源利用、陆地水文、水环境监测与管理、海洋工程水利、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海洋工程、城市水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信息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运、水运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务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8

城建规划类

建筑学、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城镇规划与绿化、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镇建筑、城镇建设、城镇管理与房地产经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规划、园林景观、景观规划、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镇建筑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管理、工程预算与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与监察、资源环境与城建规划、工程造价与管理、测绘工程

9

建筑工程类

建筑学、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木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勘测与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管理 、建筑监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会计与工程概预算、建筑概预算、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与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与工程监理、智能建筑技术与管理、建筑材料检验与制品工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自动化、建筑施工与监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市政建筑施工与管理、基建预算管理、建筑装潢材料与工程、建筑物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建筑电气技术、建筑电气与暖通、智能化建筑设备维护、建筑水电、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电器技术、现代建筑电气管理、建筑设备工程、给排水、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给排水工程、给排水与采暖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与环境监测、水暖与通风、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与管理、测绘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工程预算与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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