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待其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7月底之前,因学分不够、挂科等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录用),于2014年7月31日前到市水务局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其它说明
只有体检时,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的可以递补,空缺职位只能从已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且最多递补两轮。其他任何情况均不做递补处理。
咨询电话:022-23333909
监督电话:022-23333696; 022-23333697
附件:
1、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布岗位.zip
2、天津市水务局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zip
天津市水务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