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及其他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14年3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市招考办(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东8楼东0809室。
联系人:何 亮 祝 靖
联系电话(传真):0857—8222682
邮政编码:55170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介》1份;
3、本人1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标准头像彩照3张;
4、符合报名资格的,收取报名费100元。
六、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招考办及相关专家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七、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笔试(初试)成绩×50%+面试(复试)成绩×5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招考办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由招考办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空缺的名额,不实行递补。
九、公示
笔试(初试)、面试(复试)、体检及政审各个环节结束后,由招考办在原发布招考公告的相关媒体和招考单位、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工资及有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具体单位,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毕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在借用到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额外发给相应的绩效工资和演出场次补贴。招聘人员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给予8万元的安家费补助(其中,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先发给4万元,次年考核合格的再发给4万元)。
十一、试用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根据招考办提供的聘用名单,由各招聘单位按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试用考察期享受毕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严格公开招考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招考工作在毕节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毕节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