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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北京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30人

  (8)社会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2014年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2014年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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