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已就业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者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总成绩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yhrss.com)。
四、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yhrss.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518-86223171;
监察局:0518-86223020。
七、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附件:
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 榆 县 监 察 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