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所有考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自愿在大渡口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周一)至2014年2月11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大渡口区松青路72号阳光花园,轻轨大渡口站旁)。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3-68083881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地填写《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填写《大渡口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考试复习资料在现场报名点可自愿购买。
(四)领取准考证:
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2月27日(周四)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3月1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3月24日(周一)持有关证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3室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