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能测试
(1)内容:体能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长跑(40分)、100米短跑(30分)及引体向上(30分)三项考核。
(3)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1)内容:入闱人员全部进行体检 ,参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1.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照体能测试成绩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者以1500米成绩优先)。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后,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20名队员一同纳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同等待遇,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自行解聘,如有需要重新招聘。每年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对所有招聘的消防队员(包括之前招聘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不称职的队员予以淘汰、辞退。缺额人员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治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长治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聘领导组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