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等3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大冶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三)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招聘对象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大冶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进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在2011年-2013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本市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2014年元月18日至21日为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关于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dyLd.gov.cn)
2、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地点: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大冶市建设路25号,电话:0714—316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