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区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区)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区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研究生以上学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区人社局提供。
考生聘用后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须考生自理。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50-8222871、0750-3412698。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受理,电话为0750-8222871、0750-341269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由市人事考试院受理,电话为0750-3873700、0750-3873723。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三)根据上级要求,蓬江区人社局于 2013年12月17日发布的《江门市蓬江区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终止,所涉及考试事项均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2014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2014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核地点安排表.xls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