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经清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清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清远市清城区燕湖新城建设指挥中心,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殡葬监察中队,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城区卫生监督所、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具体详见附表1)。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 21 日至1 月2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共叁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雅苑饭堂二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