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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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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

  五、资格审查

  2014年2月17日9:00至18日17: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月1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资格审查考生于2月20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0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4年2月2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部分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其中湖北工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为讲课,博物馆讲解员岗位为朗诵和答辩)。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博物馆讲解员及安防员岗位有身高要求。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719-8650721

  附件1: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xls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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