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一般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法
面试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查询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经市人事考试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应聘人员也可以直接向市人事考试院咨(查)询。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考试院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间,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考试院可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
六、咨询方式
详情请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www.hsrsksy.gov.cn)
联系人:宋文雄
联系电话:0714—6516387
黄石市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