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沟通后确认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政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一经聘用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工资待遇和福利按国家规定执行,各类津补贴按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
“高层次人才南浔区工作驿站”招聘人才的具体政策参见《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南浔区工作驿站”的实施意见(试行)》(浔组发〔2012〕12号)(附件5)。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先生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2- 3079652
附件:1:2014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招聘需求表.xls
3:2014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意向表.doc
5:浔组发[2012]12 号: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南浔区工作驿站的实施意见.doc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