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网校 > 关于文都网校

事业单位招考

更多

2013年山东省潍坊昌邑市事业单位招聘132人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对难以界定的相近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档案中《高校学生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政府四楼东首)进行现场审定。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随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1月1日9:00-2014年1月4日24:00登录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4日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政府四楼东首,联系电话:7211558)办理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试人员于2014年1月10日9:00至1月11日17:00登陆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上午(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主,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ysrsj.gov.cn,下同)。

  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地市级人社局发放的留学人员回国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中已就业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同一岗位的考生统一排序,按报考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4、体能测评

  报考警官训练中心岗位的进行体能测评,测评范围为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号)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为您服务

  • 网校咨询:400-011-8090
  • 售后客服:4000118090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