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qxws.qxgd.gov.cn/)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qxrs.gdqx.gov.cn/)
附件:201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