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符合计生政策。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0日(此日期以公告时间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2月20日(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2012年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已通过2013年执业(任职)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未领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可凭考试成绩单报名。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7号303室)。
电话:0763—58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