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医院梅溪分院:安吉县人民医院梅溪分院门诊三楼人事科(安吉县梅溪镇昆晓路),联系电话:0572-5099908;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孝丰镇北街20号),联系电话0572-5058202;
安吉县中医医院:安吉县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9号),联系电话:0572-5230006;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18号),电话:0572-5129088
(二)组织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谈成绩,在面谈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安吉县人才网、安吉县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9月30日前不能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农业户口人员须办理好“农转非”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录用三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安吉县卫生局人事科:0572-5310500。
附件:1、安吉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择优签约聘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安吉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择优签约聘用报名表.doc
安吉县卫生局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