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所属养路工区公开招聘公路养护技术工人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盟公路养护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经批准,盟公路管理局所属公路养护工区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路养护技术工人。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招聘公路养护技术工人105名。各公路养护工区编制使用计划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应聘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公路养护岗位要求;
(五)具有兴安盟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之前);
(六)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为男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2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从事兴安盟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盟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www.xamjt.gov.cn)、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xamks.com)上发布。发布工作由盟公路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