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根据各考调职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1:1比 例确定列入考核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考调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 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因考核不合格,剩余的职位予以递补 一次。
八、调动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考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考调到事业单位的,考调单位要与调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职位表、报名表.rar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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