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吉州区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州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服务期未满提出调出区外、离职、辞职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凡考试作弊和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录用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吉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3.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zq.gov.cn上公布。
4.公开招聘工作由吉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5.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州区人社局 0796-8229380
监督电话:吉州区监察局 0796-8222511
附件: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