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人选
组织考核合格的人选体检,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和相关待遇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258119、0591-83947296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