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13年12月21日—12月23日)。资格初审分为两步:首先由市级用人单位和区县人社局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负责资格初审的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及时提出初审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统一审核后,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考察时使用。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2014年公开选用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报名信息录入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凡不按要求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资格复审及笔试、面试
2013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通过邮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发送笔试、面试邀请函,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邀请函为准。
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按照所报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复审合格的准予笔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职位需求人数与参加笔试、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1:3的职位,可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选用。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和与职位所需的能力素质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于第二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德能勤绩廉、身体健康状况、诚实守信以及与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的,取消选用资格。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选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
(一) 为了更好地选拔出宜宾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优秀人才,笔试、面试后,若有个别职位因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达不到所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市公选办可取消该职位的选用;若同一职位的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普遍较高,经研究并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专业特长、特点及宜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剂到其它职 位。
(二) 公选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公选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在宜宾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被查出不符合公选条件、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因个人品德、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以及不适宜在本单位工作的,予以解聘,其人事关系可转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三)公选到党政机关担任副调研员、科级领导干部的博士、硕士,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参照公务员管理。
(四)公选的区县党政储备人才,按事业编制进入人才储备中心,安排到部门、乡镇或事业单位锻炼和培养。在五年服务期内德才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程序选任科级领导职务。
(五)公选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在宜工作最低服务期满后,如需参加市外公开选拔、招聘等,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同意。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人才办按职能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代老师(0831)8200807;
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陈老师(0831)510356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罗老师(0831)51037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8247222。
附件:1.2014年宜宾市党政机关(含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职位表
2.2014年宜宾市区县党政储备人才职位表
四川省宜宾市公开选用
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选用信息的指定公布网站是中国三江人才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公开选用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