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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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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招聘90人公告

(三)考试考核

包括专业技能考核与面试,由专家单独量化打分评估,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根据不同专业可以理论笔试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专业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类考核要求如下:

1、专业技能考核

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重点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其中理论笔试和专业答辩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可以手术操作、病史采集、病历书写、三级查房、指定情境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

2、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并对专业技术水平作必要的补充了解,必要时增加人力资源素质测评。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专业答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员名单,我中心根据岗位需求数,按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胜任能力要求的,一般不作为入围对象。对于紧缺专业视专业熟练程度再定是否需进一步来院进行一定时间的实践试用。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单位及个人各承担50%。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和应聘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函调、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或签订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绝签订就业协议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的证书资料不齐或经查实属虚假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或台州市卫生局、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西门街150号,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人力资源部

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311222;传真:0576-85199628

邮箱:tyhr@163.com

联系人:吴晓艳、方灵玲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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