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日(20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原则上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12月21日(21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 2013年12月20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3年1月8日至1月10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其他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占总成绩的80%;笔试占总成绩的20%;以上两项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的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