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方面常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文明市民知识、时事政治、市情市貌知识等。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考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予聘用),若出现成绩并列,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
1、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经验者;
2、具有特殊技能者(具有挖机、推土机、吊车、汽车驾驶、电工的合法有效证件);
3、复员退伍军人;
4、大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者。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中国利川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待遇及管理
1、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0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招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聘用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者,方能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公益性岗位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聘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证明,违犯考试纪律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招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监察局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监督电话:0718-7282886
咨询电话:0718-7290559
附件:《利川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doc
利川市城市管理局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