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委托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集中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100%。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分政策,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川人社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东兴镇中兴路51号,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月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时间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7、笔试成绩查分:需查分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科目查分)登记。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委托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集中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东兴区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限同套面试试题)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3、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准考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在编在职人员需同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持有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缴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