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退役士兵、有城管协管经历者、持有C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持有摩托车驾照者和持有微机操作等级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体检、考核政审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体检和考核政审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合格者组织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四、管理和待遇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执行,按《社会保险法》办理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补贴和奖金等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计发。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7179682(翠屏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