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水县人社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吉水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者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吉水县政府信息网发布的面试方案。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吉水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吉水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吉水县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吉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www.jishui.gov.cn上发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吉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水县人社局 0796-8689437
监督电话:吉水县监察局 0796-8689386
附件: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