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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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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定市蠡县卫生系统招聘60人公告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①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含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②笔试成绩高的;③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④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2013年12月22日在蠡县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蠡县卫生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

  3、体检由蠡县卫生系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4、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不递补。

  5、由用人单位会同卫生局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相关证件原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蠡县卫生局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岗位确定依据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岗,成绩相同者以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进行选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30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聘用前没执业资格的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6217010 、6215092;蠡县卫生局:0312-6211129。监督电话蠡县监察局0312—6211911.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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