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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现工作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备注无单位,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
报考者将以上材料、报名费、考试费,按照附件1各职位的地址,在2013年12月12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等方式交到招聘单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当面和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为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13日为资格审查时间。
(五)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报考条件为专业技术七级(高级工程师)以上或博士学位的职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按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面试环节。
其他职位,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笔试、面试均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
1. 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南一里一巷12号,可乘坐3路、20路、33路、65路、80路、86路、215路公共汽车到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站下车,即南宁市电子科技广场的公共汽车站。)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 面试
(1)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在45分以上(含45分),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笔试开考的职位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行政机关招聘工勤人员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在30分以上(含30分),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笔试开考的职位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或笔试成绩不达标,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金质网公布。
(3)面试前将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等,到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经招聘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行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料审核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