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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旗县区卫生系统招聘272人

  2014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15620099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hpta.com)。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9时-12月1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13年旗县区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卫生局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9时-12月2日17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各旗县区卫生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2月1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含2012年、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24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长乐宫对面,奈伦国际B座三楼大厅34号窗口,联系电话:0471-3697650)进行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务于2013年11月26日-11月29日到所在乡镇(办事处)民政办领取《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3.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2年、201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到各旗县区卫生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各旗县区卫生局统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专业岗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市卫生局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3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 公共科目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七)公共科目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于2013年12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卫生局负责。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各旗县区卫生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专业测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专业测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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