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是笔试成绩的70%,加面试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不划定范围。考试形式为闭卷,按百分制计分,时间为120分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以不低于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优先考虑财经财经类专业考生,无法划分则并列人选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分数由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五、优惠政策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四个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计入总成绩;
六、招聘录用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根据报考职位的设定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初步录用人员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优先录用财经类专业考生。
七、纪律与监察
为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予以严肃处理。
1、本次招聘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考资格条件的和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8222679,8225863,13947490088。受理期限自报名开始至考试最后公示结束。
2、考试工作人员指使、怂恿他人造假作弊的,或在考试过程中组织参与作弊、泄露考试题目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本次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考生没有真凭实据就恶意举报、造谣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等次考试。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和未尽事宜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解释答复。
5.如有特殊或补充等情况出现,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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