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青年储备人才作为我区储备人才队伍,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二年。合同期满一般不再续签。经考核考察后,特别优秀的,可再予以续签。
3、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25032624、25032623,联系人:陆先生、刘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33193320,联系人:朱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附件: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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