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组织。面试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实施。
省考录办将于2013年11月15日在省政府网上发布面试人员分组情况;同时,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面试安排。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省考录办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凡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
(2)对于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含)的进入体检;对于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含)但高于60(含)分的,也可进入体检。
按照《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对公示合格人员归口印发录用文件,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部门负责办理考生报到、接收等工作。
调剂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二次调剂。
五、纪律要求
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对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对于降低行政成本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各个环节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调剂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空缺职位调剂职位表》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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