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清洁工和交通协警只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用。
2.驾驶员考试项目为面试和技能测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用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技能测试(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持有所在办事处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执行计生政策证明。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1.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2.打架斗殴、破坏社会秩序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未施行手术的;
4.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5.其他不宜招用的。
八、招用及管理
经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用手续。
招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一签。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招用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用具体事宜。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咨询电话: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股)监督电话:3526469(县纪委纠风室)
纳雍县招用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0日
职位设置资格条件职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