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2.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编委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57—88681308。
5.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下半年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3年下半年高明区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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