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附件1:2013年莘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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