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一)教育岗位考核方式。
1、经初步审查合格者由考核招聘小组组织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讲课)。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各学科基础知识;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
(二)卫生岗位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方式,由考核招聘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填写《资阳市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业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履行在乐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义务,其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直接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乐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乐至县教育局:028-23333791;乐至县卫生局:028-23322033; 乐至县监察局: 028-23353838。
附件:
1、乐至县2013年下半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一览表.doc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乐至县卫生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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