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时间:12月7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外科按照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叶 87925681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83867514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