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 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重新组织一场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长治市驻潞宝工业区办事处的煤化工专业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重新组织一场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 核
体检合格者由领导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 示
由领导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综合情况决定聘用名单,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 用
公示期满填写《潞城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四、待遇与管理
1、新招聘人员中市医院和中医院为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他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聘用为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聘用为医生、护士岗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经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公招领导组讨论决定。
附:潞城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xls
潞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 导 组 办 公 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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