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增强活力,促进就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公开引进县工业园区、交通局、住建局、安监局、卫食药局、教育局、水务局、江西坡茶叶发展站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6名。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人才单位及职位数
引进人才单位:县工业园区专业技术人员6名、交通局专业技术人员2名、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5名、安监局专业技术人员7名、卫食药局专业技术人员10名、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2名、水务局专业技术人员4名、江西坡茶叶发展站专业技术人员20名。
引进人才专业: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急需专业。具体引进职位详见附件一《普安县2013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一览表》。
三、引进人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人才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具备引进人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特岗教师、其他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人员等,不含临聘工勤人员);
4、其他县(市)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中未取得所在县(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人员、特岗教师、其他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