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其中报考黔江区教委下属学校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新课改理念、学科专业知识、说课案等;报考其它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根据招录岗位的工作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基本功、实践经验等专业技术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12日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凡考生有一科笔试科目缺考,不得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jhrss.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黔江区教委下属学校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和数字城市工管理中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七、报到
拟聘人员于2014年8月4-5日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及岗位要求的材料到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不予聘用。报到后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