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准考证发放。报考州直部门的考生准考证由州直有关招考部门发放,报考县(市)的考生准考证由县(市)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3年10月2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整月(不足12个整月的以整月数为准)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报考乡(镇)岗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专业性较强的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一般性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全州笔试考点统一设在延吉市,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9(不含1:9)的,须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的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其他一般性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9(含1:9)的,直接进入面试。
声乐、演奏、教练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二)公开调剂
对本次招聘无人报名的空缺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调剂,公开调剂办法及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调剂公告》。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州和县(市)人社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