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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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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人才招募公告

  (三)体检

  1、体检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通过大连人才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体检公告,按网上公布的体检人员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储备资格。

  (四)公示和上岗

  11月25日-12月1日,通过大连人才网和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拟列入储备计划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工作。

  在招募期间,不按规定参加各项环节、不办理相关手续和不服从调剂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服务期限

  列入储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储备期限为1年。高校毕业生储备期满后自主择业。储备期间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提前解除储备关系。

  (二)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在储备期间,每月可享受12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管理

  1、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管理。储备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应落回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储备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服务单位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按照服务协议,对聘用高校毕业生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对解除协议的,由服务单位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本次招募过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84618709。

  附件:大连市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入2014年人才储备计划岗位信息.xls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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