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应聘条件进行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要严格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市招聘办对拟聘用人员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分别由市、县区两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审批、聘用等手续。
监督电话:0943--8260592
咨询电话:0943—8244489
附件:白银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岗位表.xls
白银市招聘办
2013年10月22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