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白银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84人。其中,市直28人,靖远县16人,会宁县8人,景泰县10人,白银区12人,平川区10人。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白银市生源(含因婚户籍落入白银市的外地生源)。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2009年以来通过省级招考到基层事业单位的项目人员,分别与当地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体育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在本岗位工作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白银市人社局(西区统办3号楼1103房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一人不能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的联络方式须有效、准确。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因婚户籍落入白银市的外地生源须提供结婚证及迁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辞职的还须提供辞职证明;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白银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岗位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