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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甘肃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3.确定基础资格分。应聘人员分博士、硕士、重点院校本科、普通院校本科四个层次(其中普通院校本科学历仅限城市规划、医疗卫生、播音主持、特殊教育岗位)确定学历分;按照应聘人员不同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紧贴度、不同学历毕业院校层次、应聘人员职称等因素,合理予以加分(具体分值参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综合成绩评分表)。学历分和加分项两项合计计算出应聘人员基础资格分。基础资格分占总分的60%。

  4.现场面试。10月下旬在西安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应变能力。面试考官由引才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担任。面试统一命题,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面试程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5.组织考察。基础资格分、面试两项得分按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以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应届毕业生采取深入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委托学校学生工作处考察两种形式进行(对委托学校学生工作处考察的,委托考察函待面试结束后由应聘人员转交学生工作处)。往届毕业生通过调取本人档案、深入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在校期间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健康状况、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考察不设置分值,在确定拟引进人员时参考使用。如发现考察对象受过刑事处罚、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受到处分、正在接受执法执纪部门调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在校期间各科考试成绩2门及以上不合格、因其它原因经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6.网上公示。经考察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名次确定拟引进人员,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水党建网、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由下一名次已考察人员递补。

  7.签约与审批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政审、体检合格的引进人员,按程序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引进手续。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引进人员不能履约报到,由下一名次已考察并公示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政策待遇

  (一)工业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周转事业编制)。

  1.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对待,安排到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服务。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引进人才与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有关服务管理协议,服务期为5年。

  2.可申报工业企业创新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经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认定后,享受《天水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规定的资金、科研、职称、税收、项目、家属安置、住房、医疗健康、荣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3.服务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在企业工作的,不再占用事业编制,正式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在企业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在企业服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按照双向选择、专业相近、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调,安排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本人不愿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可选择自主择业。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者,不再占引进人才周转事业编制,终止服务协议,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本人自主择业。

  (二)市直和县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引进到市直或县(区)直部门下属全额、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三)工业企业自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由应聘人员和企业自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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