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知识综合科目考试。公共知识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此次招聘录取按户籍所在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笔试成绩并列者,依次以困难家庭、农村家庭、毕业时间早的顺序优先录取)。困难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书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发放低保费证明加5分,录满为止。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
六、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共设六个考点,分别为:
市直、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
七、体检和复查
(一)以市、县(市)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复查。由市、县(市)人社局负责对入围考生进行复查,主要复查报考资格。
因体检、复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复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市人事人才网和各县(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困难家庭身份、考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聘用期3年,纳入基层服务性岗位管理。
附件1:2013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分解表.xls
附件2:2013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13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准考证.doc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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